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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和發電廠珠山分廠異地汰換4 部機組工程
公告類別 |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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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協和發電廠珠山分廠異地汰換4 部機組工程 |
機關代碼 | 3.13.31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1/17 |
截止收件日期 | |
開標時間 | |
內容摘要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期間 | 111/11/17 - 111/11/25 |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 是 |
廠商資格 |
(一) 一般規定: 1‧本工程採統包方式辦理,不允許共同投標。 ...等12項規定 (二)基本資格: 1‧國內廠商: (1)投標廠商須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兩者之一),其 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下列三項之一: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或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設備製造業或E604010 機械安裝業。 (2)投標廠商其分包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 件之營業項目應包括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3)投標廠商須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得為影印本));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惟台電公司如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2.外國廠商 (1)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 設立之證明文件,並應自行提示業務內容與上述1.(1)所列營業 項目之相關性。 ...等3項規定 [詳如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